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
《資助市民自置居所》公眾諮詢
近日見到很多意見提及 “先租後買” 來協助市民置業。筆者認為此方案未必能解決現時及或將來房屋的問題。筆者相信只有多建公屋及重建屋居,作為分隔投資市場及自用市場最為合適。 如真的要實行 “先租後買”,筆者要求政府先解決以下問題: 1. 什麼人士可以享用此 “優惠”。年薪多少?年齡多少?工作年資多少?筆者不讚成單身人士及年齡少於30的人士享有此 “優惠”。 2. 樓宇的種類。所有公屋?房協的公屋?所有私人房屋?可否租用家人/公司持有的物業?會否刺激更多投資者進入小型樓宇的市場? 3. 單位面積之規定。介乎多少平方呎。 4. 樓齡之規定。介乎多少年。 5. 租期之限制,如住私樓,正常每個租期為2年,“申請人” 如要轉換其他樓宇,其限制或規定如何。 6. 租金之規定。每月租金介乎多少?會否計算利息?會否刺激小型住宅之租金,到時政府會否限制租金之制定?如公屋,每年都有1至2個月免租,那政府會計算否,如不,市民亦會覺得不合理。同時公屋 “申請人” 之租金應否以市值或市值雙倍租金計算。豪宅公屋租金又如何? 7. 租金支付給誰。如政府,那租金便是負責,不是收入,另政府會否支付利息,為何不支付利息。如付利息,政府便多重 “優惠”給此類人士。租金如不是支付給政府,那租金怎樣會變成首期。由誰支付。 8. 由誰購買。回應第一項,應由所有租戶共同持有,不能部份人士持有。 9. 可否出售?何時出售?出售給那些人士?可否出售給父系或母系同時持有此 “優惠” 的親屬?其他出售限制。 10. 會否要求 “申請人” 每月要儲蓄多少才合乎資格,例如每人每月儲2千元。因為購買物業是長期供款,如沒有儲蓄習慣,請不要申請。 11. 購買樓宇種類及樓價之限制如何。 12. 對於不想行使此 “優惠” 的公屋居民,又是否不公平。 13. 如此計劃是以公屋作為試點,那日後公屋之供應又是否會減少,更加會減低公屋的流通量。 17/09/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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