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

港鐵可加可減機制

一直以來筆者並不認同香港的港鐵是一個成功的商業個案。港鐵只不個是一個在興建鐵路時 “它”便稱自己為政府機構,政府要提供興建成本、借貸擔保、土地(作為日後與大型發展商共同謀取暴利)的組織。




在物業發展及營運上他是獨立個體與鐵路無關? 我們看到所有港鐵站都有很多廣告及商業收益。亦可看到他們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商場營運上都獲取到很好的成績。



但在鐵路營運上,“它”就變成了一間 “上市公司”,以謀取最高利潤及股東回報為大前提。港鐵興建高鐵,政府要給予100多億的顧問費給港鐵! 又要給予土地發展商業項目。同時點解不能沿用機鐵的路線,而要重新規劃新的路線,但終站是近在港鐵的九龍站呢?請問政府、議員們有沒有認真看清港鐵是上市公司還是政府部門?為何港鐵不能像其它交通工具一樣處理加價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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