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

垃圾收費

對於近日政府提出,垃圾收費計劃咨詢,筆者有少許意見提出。

生活環境好了,我們孩子物質生活更好,垃圾多了是正常不過的事。但我們有否想過,因為我們的生活受到生產商的改變而改變,成為製造大量垃圾的幫凶? 70前的尊貴議員們和政府高官們,不知你們會否記得汽水樽/牛奶樽要按金的日子?

因此在為垃圾徵收費用之前或同時,政府應否先考慮一下,產品包裝的問題?生產商應否以可回收的物業進行包裝。例如汽水/醬油樽(玻璃或塑膠)要回收後再使用? 汽水罐可否回收? 紙包飲料之包裝物料如何處理? 預先包裝食物之包裝袋,正常情況下是否能循環再用,因此應否請生產商想方法?

另外政府表示沒有能力處理垃圾,政府就要向市民開刀,這是什麼的思想。用者自付是那麼好聽的名稱,但政府並沒有從源頭去想,每一件事都是我們小市民的錯。為什麼要用政府醫療服務、為什麼香港有那麼多的長者、為什麼要製造那麼多的垃圾。政府便想出懲罰性的強醫金(自願醫保)、強積金等幫助政府的銀行過度金融難關,但就不理政府銀行收費及回報是否能夠幫助小小的市民。政府銀行擁有約70%香港市民的強積金,希望政府可以將其比例減至不多於40%,以減少香港小小市民的風險。

對於政府要向市民徵收垃圾費,最不能接收的是由管理公司代收。因為政府從沒有想過更改344章大廈管理條例中,管理人/公司向小業主收取不少於(即應收取)10%管理支出作為管理人酬金 及 公契管理人必須於入伙後2年為小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,而不是發展商以管理委員會代替。筆者最少有3年提出要求修改此不合理的法例,但都未有任何消息。為何現時發展商要自行管理其物業,因為他們可以從中獲取巨額管理人酬金,各位可從每呎管理費由以前的不多於1元至現時2元或以上便知一二。

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
西九咨詢意見

筆者曾參觀西九管理局設於會展的展示。對於3間建築師事務所合共收取港人1.5億元設計費用有所保留。

3間建築師公司只有OMA派員到場為觀看人事解答問題,值得讚賞。但不知到政府是否容許相關建築師公司派員到場?

同時據在場職員講解(如有不對,請指出),各建築師公司都只可為西九設計大小相同,名稱相同的文化設施,因此建築師公司便失去了設計及規劃的彈性。同時展出的模型,亦令商業及住宅項目更為 “神秘”,因為建築師公司只著眼於sale其所謂之文化藝術設施。很希望西九管理局的所有成員可以看到真實的西九佈局,之後才作出定案。

對於許李嚴的設計,意見如下:
1. 藝排的設計相當有創意及將西九由陸地延伸至海上,值得加許。會否計漏中港碼頭每小時有多少船隻出入,對設施、使用人 及 藝排來往中環/尖沙咀船隻的影響。
2. 由其設計圖看出,此設計提供大量表面綠化,綠化之下為活動空間,同時亦能提升住宅項目的優勢。由部份西九委員事先表明態度便知一二。
3. 交通配套上,提出單車徑 及 電車行使區內,都是很好的想法。但單車只是可在區內租用還是市民可以自備進入區內?如可自備,就欠缺之入口前的緩衝區之安排及位置。區內的單車停泊位有多少?在那裡?收費否?會收多少費用?電車站往尖沙咀及避風塘?但沒有定明會在那裡有站?收費多少?如要進入區內只可使用港鐵服務,會否太過欠缺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排?

對於OMA的設計,意見如下:
1. 提供一個15,000人室外表演場 及 吊橋的設計很好。
2. 將西九 “連接” 九龍公園 及 提出衛星藝術站,是十分好的想法,應加以落實執行。天橋連接館外展品庫、佐敦及九龍公園非常之好。美中不足,仍是沒有想到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之安排。
3. 對於區內設有種植區的想法很好,如改為園藝欣賞及教育中心會否更好?

對於Foster的設計,意見如下:
1. 對於許李嚴及 Foster提出零炭排放的意念,不太明白。區內太陽能及風力的設施是否真能提供足夠的電力?
2. 方案提到,除指定15,000平方米樓面外,騰出額外17,000米地方予教育及文化設施,請詳細列出 及 會否使總體GFA不合乎1.81倍的規限?
3. 交通配套上只看到使用港鐵服務,並沒有想到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之安排。

於2010年10月25日報章上所得資料,3間建築師公司都表示,開支216億元是沒有問題,其中一間更表示仲會有錢剩。希望政府能夠與相關建築師公司簽約時加入整體建築項目不能超出200億港元,所有超出部份將會由建築師公司獨自承擔責任。

其實西九文化區,不應只看該小小的範圍,還應看政府給予附近地區的優惠,因此,政府應即是向 (1)九龍站上蓋物業額外徵收3%差餉,作為提供2限的費用。2限為限高、限住宅及商業樓面。(2)向港深廣高鐵站物業額外徵收3%差餉,作為提供商業用地的費用。(3)向文化區內的商業及住宅物業額外徵收5%差餉,作為限制區內發展的費用。所有額外徵收差餉,可不定期向上調整,以作為文化區營運收入之一。

另外文化區是一個長期投資的項目,可否如隧道般以BOT形式批出商業及住宅用地,以便日後可以租金抵銷日常營運及維修支出。當然,發展商要將所有物業進行一次大維修後才可交回政府。區內的物業發展是否只得2至3間發展商可以投資?

西九管理局主席表明,此次的意見收集是作為設計大綱master layout plan,所有建築物都會再次邀請設計。可否因應此安排,將每個設計分為獨立項目招標,以增加建築師的參與及中小型發展商的參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