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規劃署及城規會就上述土地規劃將會於本星期五(2009年1月23日)討論,本人有少許意見並希望城規會委員能聽聽小市民的意見/心聲:
1. 所謂油街之高限,是否指整條油街,不是單單指否能會放入土地冊上之政府土地。以一致性來說,規劃應為油街、電器道及東區走廊等設定高限。
2. 油街政府土地亦應注明,該地不能與鄰地一起發展。
3. 油街政府土地亦應注明,該地不會將 “申延部份” (即東區走廊對下及其近海部份) 計入該土地。“申延部份”只是政府希望可以給予發展商獲取更豐厚利潤的借口。空氣流動評估當然要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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