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2009-2010預算案中提出 – 綠色能源及環保概念,本人十分欣賞,這是一個趨勢。曾司長亦表示會主力探索 “電力車” 的可行性。
近日在美國已發展出 “快速充電” 電磁,可於10分鐘內完成汽車電磁的充電,但最快要在2年後才可正式生產。曾司長應對“電力車”充電方案作出更多的選擇,不應只著眼於興建充電站。例如:
(1) 我們可以要求電力車生產商使用同一標準之電磁及充電器,以便統一充電站之設計。
(2) 可以在停車場或充電站,以 “更換”電磁方式代替 “充電”相信這樣可以加快 “充電”的速度及減低電磁的成本(因大量生產),這是使用統一電磁標準之其中一個優點。
(3) 充電 / 更換 電磁之計算,可以80%至90%充電費用作為標準。如電磁只得20%電量,其速度及表現會變得不乎理想,因此電磁在75%電量時,估計車主會主動為電磁充電。及
(4) 充電站 / 更換站,應以更多的方式為電磁充電,例如太陽能及風能,以減少電廠為增加 “充電”而過度使用 煤、石油或天然氣,相應增加CO2之排放。
以上只是本人對電力車的一些個人意見,希望能對曾俊華司長有用,如有不對的地方,請多多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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